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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才大陆创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作者:网络 |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郑德杨官方网站 ☆ 郑德杨·小逗丁 欢迎您 | 时间:2008-12-25 |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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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洽谈会上,厦门地税外税分局专门设立 “税收政策直通车”,为参加洽谈会的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毕业生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据外税分局人员介绍,按现行政策,台湾地区人员参照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每月4800元的费用扣除额,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4800元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标准比内地人员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高出了2800元,体现了对台湾地区人员的税收照顾。
此外,台湾地区人员缴纳个税还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台湾地区来厦留学生取得的生活津贴和奖学金收入不予征税;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和搬迁费收入,如能提供当期合法有效凭证,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可以免税;台湾地区个人在厦门受雇,其符合条件的探亲费支出和境内、外出差补贴可以免税,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台湾地区保险和台湾地区个人在厦缴纳的社保费均可以按规定不并入应税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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