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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校毕业生创业免收行政性费用
作者:网络 |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郑德杨官方网站 ☆ 郑德杨·小逗丁 欢迎您 | 时间:2008-12-25 |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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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人群自主创业,免收涉及工商登记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意见》同时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投资设立公司(1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其股东权利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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