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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财富心得:投资理财的四不要
作者:网络 |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 郑德杨 官方网站 ☆ 郑德杨·小逗丁 欢迎您 | 时间:2009-01-07 |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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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财富的不断增长,人们越来越关心个人财富管理与分配的问题。理财产品也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谓理财产品,广义上包括银行产品、基金、股票、保险等。不同的理财产品有不同特性。正确认识理财产品的特性,有助于顺利实现财富增值与保值。下面将从四不要角度与大家分享财富心得。
一、不要被预期收益率迷惑
目前市场上多数理财产品都标有预期收益率。事实上这些预期收益率并非是理财机构对客户的收益承诺,这只是一种基于经验与行情所作出的一种预测,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并不会因为产品到期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率而给予客户补偿。而金融监管部门也反对各理财机构作出收益保证。所有的投资都具有不可预测量,谁也无法预测风险何时何处出现。因此,我们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不能把预期收益率当作是我们的购买该类产品的绝对理由,预期收益率只能是购买理财产品的依据之一。在买基金、股票、期货等流动性较强的产品时更不要被预期收益率所迷惑。
二、不要被担保机构所迷惑
一些理财产品,特别是信托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上往往大张旗鼓注明,我们的关联公司实力非常大,一旦我们到期无法实现收益时,关联公司会代之兑付。对此,投资者必须清醒认识,我们购买的是发行机构的产品,而非其关联公司的产品,同时关联公司也存在着经营风险。而且产品发行书称关联公司会承担关联责任的事实投资者也无法从法律角度得到公证。
三、不要存在商业银行是绝对安全的看法
有人认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是绝对的。这是一种错误认识。所有金融机构都存在经营风险。商业银行也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包括自身的经营风险,也包括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的经营因与千千万万储户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政府在处置不良商业银行时相对谨慎。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债权将由政府包办,有消息称,金融监管部门将出台针对商业银行债权处置的专门法规,其中重要一点是对一定额度商业银行债权将进行打折处理。
四、不要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存在极端做法
由于存在风险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有些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就钻牛角尖。要不认定收益率,将所有资金用于期货、基金、股票等高流动性产品,要不过分关注安全性,将所有投资存放于银行等相对安全机构。
事实上,这是一种不科学的理财选择。我们进行投资理财时要根据自已的资产现状和家庭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在现有条件下既要关注收益更要关注安全。对资金要进行分块投资,既有流动性资产,又有保障性资产和安全性资产无疑是科学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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