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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归”人员可向政府申请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作者:网络 |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 郑德杨官方网站 ☆ 郑德杨·小逗丁 欢迎您 | 时间:2008-12-26 |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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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联合发出的文件,该资助资金的申报对象为我国公民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紧缺急需专业并在国外工作两年以上取得明显业绩的人员,也包括已加入中国国籍或已取得我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申报项目应属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共性、关键性、前导性技术的研发、中试项目。其中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在我市各级创业中心孵化、初创的项目。
据了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投入力度,从去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在宁波创业启动和科研开发项目,迄今已资助11个项目,资助经费达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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