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神话的终结之二共苦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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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创业成功者,恨不得一脚踢开最初的合作者。只能共苦,不能同甘。想想韩信的结局就令人心寒,所谓“狡兔死,走狗烹”,说的就是这种情景。过去大家总从弱者角度看问题,觉得将功臣赶走或杀死,是没有人性的,至少道德上有严重缺陷,却很少从理性上追问:为什么会出这种情况?为什么历史总是重演?
在我看来,一不留神将企业做大的,确实有,但大部分成功者都是处心积虑的结果。企业发达前,一伙人为什么那么齐心,那么肯吃苦呢?我想不外有二条:一是有富贵发达的远大理想,二是实在没什么出路了,只好结伙干点事情。当然,我不排除有人纯粹是帮别人创业的,不小心做大了企业。有些人看别人创业成功了,拿自己比一下,觉得人家没什么了不起,文化水平不高,智力也平平,不就运气好吗?在我看来,那结伙创业的头目若能成功,仅靠运气是不行的,他至少要有胆量,能吃苦。这就是本事。
有人肯定不同意,因为弄一个企业架子假装经营,而实际上却靠不法手段发达的人也有,这种人有胆量却不用吃苦。我认为这不是创办企业。我理解的创业就是白手起家办实业那种。现在的网络企业,算不上什么实业,他们依靠风险资金,每天烧别人的钱,也应排除在外。如果你创业时能借到充足的资金,我深信大部分都不会成功。钱来得快,去得也快。你养成了大手花钱的习惯,再想学会节俭就不容易了。没有一个企业家靠大把花钱创业的。那些手里没有钱,又想办企业的人,不吃苦能行吗?当然不行,所以说吃苦是创业者的第一心理品质。而且自己吃苦还不算,一定得能和大伙儿一齐吃苦。
我现在见别人办企业发达了,不羡慕,不嫉妒,人家辛苦得来的,将来还有更多苦头要吃。不过,能吃苦的人实在太多,为什么有的人吃了苦,发达了;有的人吃尽苦头,仍然穷困潦倒?我看不是运气不好,就是智慧不够。运气的事不好谈,我们谈智慧吧。比如我本人,敢于写这种文章,看起来挺有文化挺有智慧,其实不是这样。我说的智慧是做人的智慧,不是写文章或研究事物的智慧。你想想刘邦的智慧就明白。为什么结伙创业的头目既能吃苦,又有智慧,而且运气还不错,却最终都想干“烹走狗”的事呢?
我总结出下面三条理由,大家看对不对:一、财富从无到有,人人想分一份这条道理似乎太简单了,其实是最要命的。我是过来人,也看过不少别人的例子。有的创业者可能想,反正现在企业有钱了,不如大家先分一份再说。我听说太阳神创业初期就是这样,大量现金每天从各地汇过来,开始大家都没见到这么多钱,心里一时适应不了,也不知企业能干多久,不如将钱分了。于是创业者们避开自己的头儿密谋,眼见快实施了,幸好有一位兄弟仍有江糊义气,觉得这么搞对不起大哥,便向头儿告发。结果当然是裂变,其他人拿到了钱,拿到太阳神的配方走了,头儿保住了企业,否则太阳神后来就不可能在香港上市了。当然,现在太阳神不如从前了,但毕竟没有垮,仍然在努力。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形,一家企业分裂成二家企业,二家企业分裂成四家企业,他往往干同一个行业,互相知根摸底,恶性竞争。如果你是创业头儿,预先知道这种结局,你会怎么处理?
二、人生目标不同,各奔前程。创业者的分裂,常常只是人生的目标不同而已。有的人对金钱感兴趣,对管理不感兴趣。有的对管理感兴趣,对投资不感兴趣。有的对金钱、管理和投资都有感兴趣。我听说过去从太阳神分裂出去的那些人,只对金钱感兴趣,对管理不感兴趣。他们将太阳神生物健秘方租给别人,每月坐收渔利。他们租给谁呢?租给著名的今日集团。当然现在不叫今日集团了,而是乐百氏集团。乐百氏是靠卖乐百氏奶起家的,后来的乐百奶有什么成份我不知道,但最初的乐百氏奶中确有太阳神生物剑今日集团为什么改为乐百氏集团?因为将企业名称与品牌名称统一起来,可以节省大量的推广费用。深圳的太太集团也是如此,这是CI战略问题,可以另文讨论。我现在感兴趣的是,乐百氏品牌过去也是今天集团向别人租来的——向广州一家公司租来的。我有理由这样设想:当初从太阳神分裂出去的人,注册了乐百氏品牌,开始将生物健秘方与乐百氏品牌一齐租给今天集团,最后将整个乐百氏品牌也卖给了今日集团。如果我的推理错了,我愿意在此提前检讨。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过去我只尊重管理者,现在观点发生了转变,觉得那些将品牌和产品租给别人经营的人,也是很了不起的。因为人各有志,管理是一件艰苦无比并且永远没终结的工作,让有兴趣的人去管理,自己搞点投资,出租一些资源,也是各得其所。
现在我要说句事后诸葛亮的话:如果我是王志东,我就在新浪每股54美元高价时抛出,至少抛去三分之二,企业让别人经营算了,套出钱来,再玩投资游戏,总比最后被别人清理门户要好。
三、企业结构发生突变,创业者素质跟不上过了创业期,企业由小变大,员工由少变多,制度从无到有,专业越分越细,整套运作方式与草创期完全不同。有的人创业者不适应这种变化,却占着关键的管理位置,你不让他下来,企业就无法有序管理;你让他下来,感情上又过不去。
这是两难选择。你若用“杯酒释军权”的方法,人家醒酒后肯定大骂你阴险。也有人希望别人出点错儿,影响大一点,但又不至于动摇企业根基,这样便可顺理成章将他清除出去了。但被处理的人多了,他们就可能结成一帮,共同来对付你。或借用原来的公关资源,私下为自己谋利益;或重新树一面大旗,办一家新企业,公开与你竞争。这样案例太多了,不再详述。
总之,不管创业者当初如何一起艰苦拼搏,“不能同富贵”已经成了普遍的结局。我深信其中必有客观规律。此类问题如何妥善处理,需要大家探索。我个人认为,早一些给创业者股分,逐渐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预后可能会好一点。有关的解决之道,我将在下期《企业“亲朋神话”的终结》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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